洛川全面深化改革五年综述 ——深化“放、管、服”改革
发布时间:2018-01-12    资料来源:洛川新闻    责任编辑:候晓改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洛川县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简政放权改革部署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改革系列讲话精神,坚持以贯彻落实中省市简政放权改革部署为主线,认真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政策措施,不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扎实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最大限度释放出红利,有力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全面落实清理行政许可事项。

2014年对全县涉及的46个部门单位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清理,共清理事项419项,保留事项401项,包括行政审批类事项285项(行政许可209项,非行政许可76项)、公共服务类事项116项;取消事项18项(行政许可10项、非行政许可8项),并印发了《洛川县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持续精简清理审批事项。

2015年对县级41个有行政审批职能单位的285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行政审批许可事项209项,非行政许可事项76项)进行再次精简清理。精简清理后,(1)县级共保留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96项,其中保留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92项(含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转为行政许可项目10项),承接中省市下放行政许可项目4项;(2)县级代市政府部门初审行政审批项目12项;(3)取消行政许可项目12项;(4)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清理,并制定印发了《洛川县县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认真清理规范性文件。

按照中省市部署,2015年对全县31个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和取消,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19件,继续保留66件,修订1件,废止52件,完成了第一轮行政审批事项取消清理工作。2016年对全县26个部门单位审批事项进行了第二轮清理,共清理县级规范性文件72件,继续保留61件,废止11件。并及时出台相关政策,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制定出了《洛川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洛川县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并由县政府法制办对全县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解决规范性文件识别问题,有效发挥规范性文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促进和保障作用。


健全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

根据中、省、市要求,对县级各部门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梳理审核,形成了22个县级部和9个乡镇(街道办)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在省、县网站公布后,以县政府文件印发公布实施,切实做到政府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了《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制定了部门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扎实落实“双随机”各项措施。





推进并联审批制度改革。

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度改革,精简前置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制定了《洛川县基本年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办法》《洛川县在线审批各审批部门办理指南》,明确了审批的流程和操作步骤,在政务大厅设立窗口,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将经发局、住建局、国土局、环保局等15个部门单位涉及的审批事项进行了疏理精简,推行政府投资类项目审批在线申报制度,精心打造一个窗口办理、审批时间、流程最优的高效政务服务体系。





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建成了集“信访大厅、政务大厅、医保大厅”为一体的县政务大楼,2016年4月份搬迁入住运行。坚持以“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审批效率”为目标,不断提升政务大厅服务水平,组织进行了三次行政审批流程再造,优化